發布時間:2021-10-26 09:25:55 來源:浙江智宇消防設備有限公司
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系統簡介
國家標準GB17945-2010《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規定了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術語和定義、分類、防護等級、一般要求、試驗、檢驗規則、標志等。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系統采用集中監控方式,通過信息技術、計算機技術和自動控制技術對樓宇內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進行實時監控,確保消防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系統能在火災發生時及時投入使用。
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系統分為自帶電源型和集中電源型。兩種類型的組成如下圖所示。
消防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系統中的各個組成部分的作用如下:
a.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燈具:電池、光源及相關電路裝在燈具內部的消防應急燈具。
b.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燈具:燈具內無獨立的電池而由應急照明集中電源供電的消防應急燈具。
c.應急照明配電箱:為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燈具供電的供配電裝置。
d.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為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應急輸出進行分配電的供配電裝置。
e.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火災發生時,為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燈具供電、以蓄電池為能源的電源。
f.應急照明集中控制器:控制并顯示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燈具、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及應急照明配電箱及相關附件等工作狀態的控制與顯示裝置。
由于蓄電池是易耗品、使用過程中不斷老化,一般認為容量低于60%便應報廢。初裝容量為應急工作時間90min的蓄電池,到達報廢期時應急工作時間約為30min,約為初裝容量的應急時間1/3。若要求應急工作時間不小于1.0h或1.5h,則初裝容量應為3.0h或4.5h,這樣的要求對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燈具來講是很難達到的。另外,自帶電源型的消防應急燈具的電源過于分散,后期管理和維護時對裝飾也會有一定影響,帶來諸多不便。因此,本文只探討具有更多優勢并在實際工程中應用更廣泛的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系統。